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诱惑红铝色淀生产 河南郑州诱惑红铝色淀价格
起订量(千克)价格
1-1000600 /千克
≥1000520 /千克
  • 品牌:郑州百思特
  • cas:74-79-3
  • 发布日期: 2017-12-16
  • 更新日期: 2024-03-29
产品详请
EINECS编号 15516382283
品牌 郑州百思特
执行标准 国标
型号 食品级、饲料级、工业级
来源 夡然着色剂
别名 诱惑红铝色淀
CAS编号 74-79-3
规格 25kg/1
主要着色成分 诱惑红铝色淀
主要用途 着色剂
英文名称 Fancy red aluminium lake
分子式 见说明憃见包装憃自行百度
有效物质含量 90
色素含量 99%

性状:暗红色细粉、无臭。不溶于水及有机溶剂,在酸性和碱性介质中会缓慢溶出诱惑红。干燥失重(135±2℃)/% ≤

水溶性氯化物及硫酸盐/% ≤
水不溶物/% ≤
异丙醚萃取物/% ≤
副染料/% ≤
砷(以As计)/% ≤
*(以Pb计)/% ≤ 8

(1)本品0.1g加稀硫酸(1+20)5mL,混匀后再加入乙酸氨溶液(3+2000)至100mL,如溶液混浊,可以离心处理。另取澄清液1~10mL,为使吸收系数控制在0.2~0.7,加乙酸氨溶液(3+2000)使成100mL。溶液的*吸收波长为499±2nm。 

(2)本品0.1g加硫酸5mL,于水浴上加热5min,时时摇动之,溶液呈紫红色,冷却后,取上层澄清液2~3滴加入至5mL水中,溶液显红色。 

(3)本品0.1g加盐酸(1+3)10mL,在水浴上加热溶解,加入活性炭0.5g,摇动并过滤,滤液加氢氧化钠溶液(1+10)中和后测铝盐。 铝色淀,就是相应的水溶液和铝反映产生的物质。例如:

用途:食用红色色素。中国<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D1996)中规定:诱惑红可用于糖果包衣,*使用量0.085g/kg;用于冰淇淋、雪糕、苹果干、燕麦片(调香、调色载体)、可可玉米片(即食早餐谷类食品)为0.07 g/kg;用于炸鸡调料为0.04 g/kg;用于冰棍、糖果、糕点彩装、红绿丝、染色樱桃罐头、红肠肠衣、果汁饮料、果汁酒(色淀除外),*用量0.05 g/kg;用于果汁(味)型饮料,0.025 g/kg(按稀释6倍计)。诱惑红铝色淀同样可用于以上各类食品,用量可比诱惑红色素加大。

      诱惑红色素是深紫红色液体或粉末或糊状物,略带异臭,不溶于油脂及非极性溶剂,在pH4.0以下介质中,溶解度降低,易溶于乙醇、丙二醇、丙三醇及它们的水溶液。熔点160一192℃,水溶液*吸收波长为(490土2)nm,乙醇溶液*吸收波长为470nm,溶液为薄层时为鲜红色,厚层时带黑褐色并有荧光。对环境pH稳定,几乎不受金属离子(Ca 2+ 、Mg 2+、Fe 2+、Cu 2+)和0.1%过氧化氢、维生素C、亚硫酸钠等氧化剂、还原剂的影响。耐热性及耐酸性强,其醇溶液对紫外线相当稳定,但经阳光直射可使其退色。对蛋白质着色性能极好,一旦染着,即不掉色。

诱惑红色素作为一种色调自然鲜亮,而且安全、稳定,具有一定医疗保健功效的着色剂,已广泛应用于食品(肉制品、豆制品、酒、果汁、饮料、糖果、糕点)、医药、化妆品等行业中。尤其是肉肠加工业,对提高产品档次,效果十分理想。近年来,日本发明了许多红曲色素应用方面的专利,有望开发红曲红新的应用领域。 红曲红具有良好的水溶性,可将该产品按所需用量用水或酒精溶解,然后加人配料中着色。用量可根据所需色调而定。若用50℃左右的热水先溶解,可缩短溶解时间。部分产品的用量(以液体培养品为准):肉制品,50~500mg/kg;冰淇淋,30~120mg/kg;酒类,15~150mg/kg

诱惑红食用色素使用范围:可用于果汁(味)饮料.碳酸饮料.配制酒.糖果.糕点上彩装.红绿丝等食品的着色
诱惑红食用色素使用量:一般为0.025克/千克
诱惑红食用色素使用方法:将准确测量的本品置于容器中.逐渐加入适当温水.并不断搅拌使之完全溶解.所得溶液即可用于着色

 

    诱惑红食用色素本品作为食品着色剂,我国规定可用于果汁(味)饮料类、碳酸饮料、配制酒、青梅、虾(味)片、浸渍小菜、红绿丝糖果、糕点上彩装和西瓜酱罐头中,*使用量为0.1g/kg;在植物蛋白饮料、乳酸菌饮料中*使用量为0.05g/kg;在冰淇淋中*使用量为0.02g/kg。

   诱惑红食用色素 用作食品、饮料、药品、饲料及化妆品着色剂。 用于涂料、油墨、塑料等行业及文教用品的着色。用作食品着色剂,我国规定可用于果汁(味)饮料类、碳酸饮料、配制酒、青梅、虾(味)片、浸渍小菜、红绿丝糖果、糕点上彩装和西瓜浆罐头中,*使用量0.1g/kg;在植物蛋白饮料、乳酸菌饮料中*使用量0.05g/kg;在冰淇淋中*使用量为0.02g/kg。

用于食品,医药,日用化妆品的着色。 
    1.GB 2760—2001(g/kg):果汁(味)饮料类、碳酸饮料、配制酒、糖果、糕点上彩装、西瓜酱罐头、青梅、虾(味)片、渍制小菜、红绿丝、油炸豆类、糖果包衣、金橘、甘草橄榄、桃片、话李、芒果干、话杏、嘉应子,均0.1;膨化食品、寿桃色,0.02;冰激凌、雪糕、植物蛋白饮料、乳酸菌饮料、风味酸奶、果冻、冰棍、饼干夹心,0.05;香橙果珍干粉按稀释倍数计,不超过0.1;可可珠片(即食早餐谷类食品)0.08;固体饮料0.1(稀释后);膨化食品、油炸小食品,0.1(以柠檬黄计)。
    注:同一色泽的色素如混合使用时,其用量不得超过单一色素允许量。固体饮料及高糖果汁或果味饮料色素加入量按该产品的稀释倍数加入。

使用范围及用量:见产品包装背面(均有详细用量范围及说明)

使用方法:使用时,将准确称量的本品置于容器中,然后逐渐加入适量温水,并不断搅拌,待完全溶解后即可使用。
                 (注:可根据需要,将本品与该公司生产的其他同类品种按适当比例复配使用,以获得预期效果。)

 

注意事项:使用本品过程中,应尽量避免或减少碱、氧化剂 、还原剂、金属离子、微生物等物质的不良影响,并避免高温及暴晒

                 ,以防褪色或变色。

 

纯度试验

(1)水不容物 小于0.20%。

(2)氯化物及硫酸盐 以总量计,小于5.0%。

(3)* 以Pb计,小于20ug/g。

(4)砷 以As2O3计,小于4.0ug/g。

(5)铅 以pb计,小于10ug/g。

注意事项:本品在使用过程中应注意尽量避光或减少酸碱,氧化剂,还原剂,金属离子,微生物等物质的不良影响,并注意避免受高温和暴晒。